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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新贴春节消费警示看仔细

作者:翠微峰发表日期:2010-2-2
    春节消费警示看仔细时间:2010-01-29 13:42 来源:鸭绿江晚报 作者:丹东新闻网 点击: 2次

      本报讯(张剑波记者王强)眼下离春节还有不到两星期的时间,许多消费者已经开始置办年货。昨日,市消协针对历年春节购物纠纷及投诉热点发布节日消费警示,提醒消费者“理性”消费。
      警示一:
      慎重选择消费场所,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,应到证照齐全、有经营资格、信誉良好的场所,不要贪图便宜在无证照、证照不全或者流动摊位上消费。
      警示二:
      认真查验商品包装和标识,商品应有检验合格证明、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、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。限期使用的商品,应有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。
      警示三:
      理性对待促销活动。节日期间,商场或服务场所的打折、返券、有奖销售等促销活动大量增加,消费者要保持理性心态,货比三家,详细了解“游戏规则”,根据需要理性消费。
      警示四:
      团体出游谨防“优惠”陷阱。尽量选择证照齐全、资质良好的旅行社,并与其签署正式合同。自行出游的消费者不要轻信火车站、汽车站等场所招揽住宿人员的花言巧语。
      警示五:
      餐饮注意卫生安全。应前往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场所进餐,尽量选择应季食品。选择酒类时要特别注意外包装是否完好,产地、厂名、厂址和商标等标识是否齐全。
      警示六:
      选择家政服务应选择正规的服务企业,认真签订劳务合同,不要贪图便宜接受路边私揽和上门推荐的非正规家政人员。
      警示七:
      索要消费凭证。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时,一定要索要并保存好消费凭证。消费凭证上应具备商品或服务消费项目、数量、价格等内容。
      警示八:
      了解纠纷解决渠道。发生消费纠纷或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,请及时拨打工商行政管理“12315”申诉举报电话,同时可向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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